试谈法律问答

1、出租人终止了合同,如何才能追回补偿?
问:我在农村租了一块地建厂房,并经工商部门批准设立了一个食品加工厂。后来涉及拆迁,出租人跟我终止了合同,却以被拆迁人的名义签署了对这个加工厂的补偿协议。我如何才能追回加工厂因拆迁所应得的补偿呢?
答: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关于你所租赁地块及厂房的安置协议,通过诉讼途径向出租人索回安置协议中你应当得到的补偿金额。你不属于被拆迁地区的集体成员,对所建厂房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你不属于被拆迁人的范围,原则上不能直接获得拆迁补偿。但是由于你与出租人建立有租赁合同,你的加工厂合法登记注册并经营,你有权获得相应安置补偿或者要求出租人提供其他可供使用的厂房并与你订立新的租赁协议。此外,你还可以要求补偿搬迁费用及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具体视征地或占地拆迁的不同而以相应该区县经济损失补偿标准计算。
2、借用他人营业执照所签合同是否有效?
问: 李某是个体户,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家用电器。前不久,李某借用某公司的名义及营业执照同我厂签订了一份电器产品购销合同,某公司则秘密收取了一定“管理费”。我厂知道真相后,决定拒绝发货,可又怕被追究法律责任。请问该合同有效吗?
答:李某向某公司转借营业执照签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李某与某公司不仅违反了上述规定,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另外还应法律问答相关论文由www.shuoshilunwen.com收集,如需论文.赔偿你厂所受的损失。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你厂事先并不知情,而李某与某公司恶意串通、并对你厂实施欺诈,故属于有过错的一方。
3、擅自顶替同事上班受伤致死属于工伤吗?
问:我邻居岑女士与她丈夫吴某是同事,吴某下班后替换需要加班的岑女士给树木洒水,期间吴某不慎从洒水车上摔下受伤导致死亡,岑女士希望将丈夫的死亡认定为工伤,可以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理由三个要件:“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依法要求职工应当工作的时间和场所;“工作理由” 是指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伤害。
单位员工都有自己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在单位要求的时间、场所及岗位上工作才是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员工需要更换工作时间、场所及岗位时,要事先经过单位同意,除非遇到紧急情况,但也要事后通知单位。由此可知,吴某擅自顶替妻子上班,发生事故受伤死亡的情形不属工伤。但是,由于吴某是为了完成单位的工作事务而受伤致死,且没有直接的肇事方承担责任,岑女士可基于《民法通则》中关于“公平原则”相关规定要求作为受益方的单位承担一定补偿责任。
4、已立公证遗嘱还能变更吗?
问:邻居张大爷在2008年曾立了一份遗嘱并进行公证,将自己拥有的房产留给儿子,但这几年,儿子不管老人,请问能不能将房产留给女儿,已经公证的遗嘱是否可以转变内容?
答:《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虽然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内容是可以转变的。张大爷只要再立一份遗嘱,把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在新立的遗嘱中并经过公证,将来是按照最后一份新立的遗嘱执行的。
5、因第三人理由造成的交通事故,当由谁承担责任?
问:我骑摩托车路过城南,因对面相向而来的大卡车驾驶不平稳,左摇右晃,我见状后躲避,撞到路上的行人。大卡车司机因喝多了酒,开车不稳,导致我为躲避与其正面碰撞而撞伤了行人马某发生交通事故。请问,这种情况下,应当由谁来承担对行人马某的赔偿责任?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大卡车司机酒后驾车在马路上左摇右晃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理由。你为避开两车相撞而采取避让措施,偏离原行驶路线,将路上行人马某撞到属于紧急避险。另根据《民法通则》“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当由引起险情的人即大卡车司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大卡车司机承担。
6、未休年检测,该不该补钱?
问:我在公司工作6年了,还从没有休过年休检测。这几年每次向领导要求休检测都以工作忙为由拒绝。请问,没有休年休检测,年终是不是该“补钱”了?
答:根据相关规定,你在该公司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依法应享受带薪年休检测。像你这样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检测,同时未明确待遇的情形,在现实中也较为常见。倡议你采取两种办:一是向公司提出依法在本年度内支付应休而未休的年休检测工资酬劳,支付标准按照本人日工资的300%计算;二是与公司进行协商,将本年度应休而未休的年休检测跨一个年度安排,倡议在协商后以“审批单”等书面形式落实,如再发生争议可作为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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