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构成刑事立法政策的方向性迥异而功能互补的一体两面。1957年沃尔芬登领导的委员会发表《同性恋和卖淫调查委员会报告》拉开了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序幕,无被害人犯罪首先成为非犯罪化实践的对象,并成为非犯罪化的主要成果。在世界范围内,学者们掀起了对无被害人犯罪的探讨浪潮,无被害人犯罪因为具有自愿性和反道德性而与妨害风化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学者们在探讨无被害人犯罪时往往以其中的各罪为非犯罪化的例证。但是鲜有学者将妨害风化犯罪进行较为改善的学理性概括,也鲜有学者以妨害风化犯罪这一类罪为探讨对象进行无被害人犯罪的界定并进行非犯罪化的作业。笔者试图通过严谨的论述浅析和比较探讨的策略,以妨害风化犯罪为探讨对象,以无被害人犯罪角度进行非犯罪化探讨,以期实现双重探讨效果:一方面,鉴于妨害风化犯罪是一种学理性概念,厘清妨害风化犯罪的概念与外延。另一方面,以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为视角实现对本类罪中各罪的非犯罪化处理,以期实现刑事立法的与时俱进。本论文旨在讨论妨害风化犯罪的非犯罪化不足,本论文主要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妨害风化犯罪概述。在本部分中,鉴于妨害风化犯罪在我国是一种学理性的归纳,笔者首先结合国际刑事立法实践近况,运用比较学策略,界定了妨害风化犯罪的概念并通过正反两种角度廓清了妨害风化犯罪的外延。其次,以纵向历史角度考察了妨害风化犯罪中各罪的法律规制历史。最后,对妨害风化犯罪进行了域外考察,在横向上对妨害风化犯罪的域外规定进行了汇总。第二部分是妨害风化犯罪的犯罪圈之框定。在本部分中,笔者首先通过对无被害人犯罪的历史进展的梳理引出了无被害人犯罪概念之争,并通过概念浅析与比较探讨的策略进行了概念选择,进而对无被害人犯罪进行了分类和特点概括。其次,笔者通过引入犯罪化与非犯罪化论述,阐述了无被害人犯罪出现的非犯罪化浪潮。最后,通过界定妨害风化犯罪与无被害人犯罪的联系,析出了妨害风化犯罪中的有被害人犯罪和无被害人犯罪,并就有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的犯罪化理由进行了充分、严谨的阐述。第三部分是无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的非犯罪化之应然性考量。笔者通过论述的应然视角,对现代刑事立法政策的基本原则进行考量,以法治原则之刑法谦抑性原则与科学原则的视角进行浅析,使得无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具有了非犯罪化的论述立足点。第四部分是无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的非犯罪化之实然性考量。通过前几部分的概念浅析、比较探讨,笔者析出了妨害风化犯罪中的无被害人犯罪。在此基础上,笔者立足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际立法走势,针对各罪的不同特点,选择了不同的刑法路径:聚众罪的非犯罪化变革,卖淫行为的非犯罪化坚持以及物品犯罪的非犯罪化修正即有限的犯罪化。最后,笔者通过结语的部分,汇总了摘要4-6
Abstract6-10
导言10-11
第一章 妨害风化犯罪概述11-18
第一节 妨害风化犯罪的概念与外延11-13
一、 妨害风化犯罪的概念界定11-12
二、 妨害风化犯罪的外延廓清12-13
第二节 我国妨害风化犯罪的进展历史13-16
一、 聚众行为的入罪历史13-14
二、 卖淫行为与卖淫相关犯罪的法律规制史14-15
三、 打击物品犯罪法律进展史15-16
第三节 妨害风化犯罪的域外考察16-18
第二章 妨害风化犯罪的犯罪圈之框定18-35
第一节 无被害人犯罪概念的引入18-24
一、 无被害人犯罪的历史进展18-19
二、 无被害人犯罪概念之争与选择19-22
三、 无被害人犯罪的分类与特点22-24
第二节 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24-28
一、 犯罪化与非犯罪化论述24-27
二、 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犯罪化浪潮27-28
第三节 妨害风化犯罪的犯罪圈选择28-35
一、 无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的析出28-29
二、 有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的犯罪化29-35
第三章 无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的非犯罪化之应然性考量35-42
第一节 法治原则的必定要求36-40
一、 刑能的局限性37-38
二、 刑法适用的最后性38-40
第二节 科学原则的必定选择40-42
第四章 无被害人的妨害风化犯罪的非犯罪化之实然性考量42-54
第一节 聚众罪的非犯罪化变革42-46
一、 聚众行为的概念与类型42
二、 聚众行为之非犯罪化可行性浅析42-45
三、 聚众罪与组织表演罪的界分45-46
第二节 卖淫行为的非犯罪化深思46-48
一、 卖淫行为有限犯罪化的提出46
二、 卖淫行为非犯罪化事由浅析46-48
第三节 物品犯罪的非犯罪化修正48-54
一、 物品犯罪的立法困境48-50
二、 传播物品罪的非犯罪化50-51
三、 组织播放音像制品罪的非犯罪化51-52
四、 物品犯罪的改善建言52-54
结语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