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论杰克·凯鲁亚克在《在路上》创作中对嬉皮哲学和

摘 要:杰克·凯鲁亚克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杰出代表,而他的《在路上》被公认为是“垮掉的一代的宣言”。凯鲁亚克在《在路上》创作过程中始终在深思着美国式存在主义—嬉皮哲学,探索着真正作用上人性的内涵。
关键词:“垮掉的一代” 爵士乐 嬉皮哲学 白种黑人
杰克·凯鲁亚克(1922—1969)是美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美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不仅是因为他那种流浪、酗酒、吸毒的生活方式,还因为其作品中到处弥漫的嬉皮哲学的气息。他和他笔下的人物都曾经被认为是些“流氓”“疯子”“流浪汉”“吸毒犯”“颓废青年”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杰克·凯鲁亚克已经被公认为真正作用上的美国作家。他一生共创作了18部小说,大多带有自传体的性质。他的第一部小说《小城镇与大都会》(1950)是一部按照风俗和历史事件的编年体例来描写家庭和社会的作品,但在当时并未引起社会的关注。而他的代表作《在路上》(On the Road)(1957)则是在三个星期之内以“自发式写作”的方式创作而成,小说结构松散,断断续续,描写一群年轻人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从东到西横穿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的过程。该书真实地反映了战后一部分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美国青年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表达了作家对嬉皮哲学的探索与深思。

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社会在经济上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中产阶级队伍扩大。而在政治上却采取意识形态的制约,以中产阶级清教文化为主流道德文化。在政治和文化方面怎么写作于冷战的需求下,享受着经济繁荣所带来的物质利益的美国人在麦卡锡主义的政治高压下过着平庸沉闷的、缺乏个性的生活。与此同时,在波澜不惊的社会表面之下,美国社会内部已经暗潮涌动。在这样一个保守、压抑、封闭的中产阶级文化为主体的社会里,以凯鲁亚克为代表的“垮掉派”们无法抵御酒精和毒品的诱惑,他们疯狂地迷恋着极具反叛性的爵士乐、流浪生活与高速驾车,这场以青年作家为主体的反文化运动在60年代中期达到。
文楚安指出,“嬉普斯特”是“二战”后美国出现的一个新词,同“嬉皮士”有关。它指社会群体中那些信奉存在主义、迷恋爵士乐、吸食毒品和麻醉剂、与传统道德观格格不入的人,诺曼·梅勒将这类人称之为“白种黑人”①。诺曼·梅勒指出,嬉皮诞生于二战后死气沉沉的专制文化环境之中, 其首要人生目标是摆脱主流文化的种种束缚“四处漂泊,寻找通向反叛传统、复归自我的未知道路”②。在《在路上》中,萨尔曾经这样感叹,“我真希望自己是个黑人;对我来说,白人世界给我的最好的东西不足以让我入迷,没有足够的生活、欢乐、刺激、黑暗、音乐和足够的令人难以忘怀的夜晚……我真希望能同那些快乐、真诚、心醉神迷的美国黑人交换世界”③。在萨尔看来,中产阶级白人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而那些真正懂得生活而且活得自由快乐的黑人或墨西哥人才是有智慧的人,可见,以凯鲁亚克为代表的“垮掉派”就是诺曼·梅勒所指的“白种黑人”。他们为了心灵的自由和灵魂的安逸甘愿忍受贫穷和困顿。在放纵的生活中表达对自我的追寻和对生命的热爱。
被称为“垮掉之王”的凯鲁亚克的代表作《在路上》,无论在主题上还是形式上,都和主宰那个时代的主流小说截然不同,其中的嬉普斯特们(hipsters)显然被当时社会的主流文化所不容。他们选择了放荡不羁、离经叛道、极端疯狂的生活方式,表达对资产阶级所恪守的清教为主的道德准则及观念的颠覆和反叛。“《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它的出版是一个历史性时刻。在一个注意力被肢解、感受力变得模糊的尊崇时尚的年代,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诞生具有重要作用的……就如同《太阳照样升起》比20年代的任何一部小说都更能被认为是‘迷惘的一代’的宣言一样,《在路上》将被视为‘垮掉的一代’的宣言。”④
可以这样说,“垮掉的一代”的叛逆首先体现在小说中萨尔和迪安他们的不同于寻常人的近乎极端的生活方式上:“我一辈子就喜欢跟着吸引我的人,因为对我胃口的人都是些疯癜癜的人,他们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谈话,疯狂地渴望获得救赎,他们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陈词滥调,而是像奇妙的罗马烟火筒那样燃烧、燃烧、燃烧,然后在星空中像蜘蛛一样炸开,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都发出‘哇!’的惊叹。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管这种年轻人叫什么来着?”⑤在当时奉行循规蹈矩的主流社会中,他们只是白人主流社会文化的边缘人,他们在社会边缘人或“地下人”那里寻找到了心声。“白人世界给我的最好的东西不足以让我入迷,没有足够的生活、欢乐、刺激、黑暗、音乐和足够的令人难以忘怀的夜晚。”⑥
最初的“嬉普斯特”很可能出现在美国黑人区的爵士乐酒吧里,“嬉普斯特”(hipster)本义是指爵士乐音乐家和乐迷,随着博普爵士乐的流行,“嬉普斯特”的队伍也越来越大。1999年美国出版了《凯鲁亚克朗诵《在路上》》的CD,《在路上》被加了一个副标题:“垮掉的一代的爵士乐”。在小说中,爵士乐演奏的场景频繁出现。小说中还多次提到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查理·帕克、莱斯特·杨等一批爵士乐大师。贯穿小说的主线是萨尔详细讲述了他的美国大陆穿越中奇妙的爵士乐之旅。在第一个在路上的夜晚,萨尔在芝加哥就听到了“卢普飘来的博普音乐”,音乐声中他回忆,“当时,1947年,博普正风靡全美……那晚我坐在那里倾听着博普表述的夜阑,那也是我们所有人的心声,我想到了我在全国各地的伙伴们,他们不都像是待在同一片屋檐下,和我一样的疯狂和到处奔波吗?”⑦白天,萨尔和迪安在震耳欲聋的爵士乐中在公路上一路搭别人车或被别人搭车,疯狂地从一个城市赶往另一个城市。当夜幕降临时,他们在充斥着博普爵士乐的、酒吧流连忘返。特别是旧金山,在酒吧里,聚集着一群波希米亚风格的艺术家和诗人。“旧金山每个人都演奏着爵士乐。这里是大陆的尽头,人们都不在乎。”⑧ “空中漂浮着圣洁的花朵,那就是爵士乐美国拂晓时的一张张困倦的脸庞。”⑨小说的语言也极具爵士乐的节奏感。凯鲁亚克说,“我更愿被视为一名爵士诗人,在星期天下午的演出中玩着一曲悠长的布鲁斯”⑩。据说小说《在路上》原稿是没有标点的,在编辑的强烈要求下作家才加入了标点去更明白地标明节奏。文中节奏感很强的长短句的搭配使博普爵士乐的风格更加明显。例如“because the only people for me are the mad ones, the ones who are mad to live, made to talk, mad to be sed, desirous of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one who never yawn or say a commonplace thing…”(因为对我胃口的人都是些疯疯癫癫的人,他们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谈话,疯狂地渴望获得救赎,他们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陈词滥调……){11}显然,作家在一个长句中用“mad”将短句划为一个个小节,就好像一个鼓手和着“mad”的鼓点,演奏出一个节奏感鲜明的悠长的一句。另外,小说《在路上》的主题也体现了爵士乐的精神,反映了博普爵士乐对凯鲁亚克创作的影响。刘索拉曾经说,爵士乐的迷人之处在于“即兴那种立即反应,不容你多加筛选,所以基本无法隐藏、无法掩饰自己。你想要掩饰、隐藏,音乐就会不好,它是个的东西”{12}。而小说中萨尔和迪安他们所追求的那种狂野的、亚文化范畴的“自由”与爵士乐的精神诉求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契和,在他们这些社会边缘人的生活中,爵士乐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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