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政策经济效应:“双重红利检测设”在广东实证检验

摘要:利用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实证模拟广东省开征碳税并补贴低碳行业的“中性”税收政策对高碳、低碳行业的产出和就业的影响,研究结论与ILO(2009)以欧洲9个代表性国家为研究对象的结论较为相似,与陆旸(2011)基于全国整体研究的结论有较大不同。研究结果表明:(1)该税收政策在短期内对高碳行业的产出有负向影响,但长期来看影响程度较小;(2)同样的税收政策对低碳行业的产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影响随时间推移而变弱;(3)广东存在实现减排和推动就业的“双重红利”,且就业效应在低碳行业表现得尤为明显。由此,碳税的开征要结合各地具体的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等背景,同时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碳税税率应先低后高、分阶段实施。
关键词:碳税;经济效应;产出;就业;双重红利
文章编号:2095-5960(2013)06-0034-08;:A
一、引言
全球气候变化理由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和学者逐渐意识到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必须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2010年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广东、厦门、湖北、辽宁等五省八市确定为首批低碳试点地区。[1]根据通知,这些试点地区要测算本地区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并确写作约目标、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因此,二氧化碳的减排是全国各地迫切和长期需要完成的任务。[2]
目前国际通用的绿色政策工具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约束企业碳排放量的环境规制政策,另一种是征收碳税。[3]如果开征碳税,随之值得深思的理由是,在短期和长期,它是否会减缓经济增长,同时是否会引发失业现象?就业的“双重红利检测设①①“双重红利”检测说最早由Pearce在1991年提出。“双重红利”检测设的含义是: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免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投资税和储蓄税,可以降低现存税制对资本、劳动产生的扭曲,从而形成更多的社会就业、国民生产总值持续增长等。简言之,碳税的第一重红利是减少碳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第二重红利是降低税制扭曲程度,包括增加产出、就业等。”认为,“中性”的税收政策——开征碳税的同时减少所得税,不但可以改善环境,还可以推动就业。[4][5]国际劳工组织(ILO,2009)[6]利用VAR模型对欧洲9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就业的“双重红利检测设”的实证检验,得到一个乐观的结论: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个人所得税,会使得样本国家的就业率在5年内提高0.5%。陆旸(2011)[7]利用VAR模型对中国实行相类似的碳税政策的情景进行模拟,研究结论却有所不同:如果征收碳税并减少个人所得税,会推动低碳行业的产出增长,但无法推动高碳、低碳行业的就业增长。
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和比较优势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基于全国基础上的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地方。广东是改革开放的领头羊,从发展阶段看,已由一个农业主导社会逐渐接近工业化后期。同时,广东是我国第一经济大省,能源资源消耗大,面对的气候、环境压力较大。作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份之一的广东,如果开征碳税,会带来怎样的产碳税政策的经济效应:“双重红利检测设”在广东的实证检验由优秀论文网站www.shuoshilunwen.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出效应和就业效应?是更接近国际上的研究还是符合全国性的一般趋势?能否在广东产生征收碳税的双重红利?试点后又应该如何征收碳税和补贴部分鼓励发展行业?本文将沿用ILO(2009)[5]和陆旸(2011)[7]的研究策略,通过构建VAR模型估计在广东开征碳税可能带来的产出和就业冲击,对上述理由进行深入探讨。

二、文献综述

现有文献对碳税开征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宏观经济效应,其中又可细分为对产出效应和就业效应的研究:1.产出效应。Terry Barker et al.(1993)[8]通过Energy-Environment-Economy模型研究了英国征收碳税对英国宏观经济的产出效应,结果表明:在1990-2005年间,二氧化碳排放量会减少12%,在降低工人个人所得税与减少雇主社会保障支出的基础上,GDP会增长0.2%。魏涛远(2002)[9]和张明喜(2010)[10]通过CGE模型,从短期和长期的角度分析开征碳税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结论都认为:从长期来看,开征碳税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不大。王金南、严刚、姜克隽等(2009)[11]利用CGE模型模拟碳税税率分别为高、中、低三种情景时开征碳税对我国GDP的影响,研究发现:三种情景对GDP的影响都不超过0.5%,他们认为,之所以GDP的损失不明显是因为碳税的开征也会推动新行业的发展、推动能源技术进步和行业结构升级。2.就业效应。国际劳工组织(ILO,2009)[6]利用VAR模型对欧洲9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就业的“双重红利检测设”的实证检验,得到一个乐观的结论: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个人所得税,会使得样本国家的就业率在5年内提高0.5%。Anton Orlov、Harald Grethe(2012)[12]利用CGE模型分析了俄罗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征收碳税的就业效应,研究发现: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劳动税”的政策组合下,产生了就业增长的强“双重红利”效应。陆旸(2011)[7]利用VAR模型对中国实行相类似的碳税政策的情景进行模拟,研究结论却有所不同:如果征收碳税并减少个人所得税,会推动低碳行业的产出增长,但无法推动高碳、低碳行业的就业增长。3.产出效应和就业效应。钱斌华(2011)[13]根据长三角区域二省一市(浙江、江苏和上海)的投入产出表,利用CGE模型模拟征收碳税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表明:碳税征收对整体产出的负面影响较小,对就业有推动作用。
除了碳税开征的宏观经济效应,现有文献也探讨了对具体行业的经济效应。Cheng Lee(2007)[14]认为对所有行业征收统一碳税是不合理的,并研究了碳税和排污权交易对工业部门的影响,研究表明:仅征收碳税会对工业GDP有负面影响,但如果同时实施排污权交易则会推动工业GDP增长。杨超、王锋、门明(2011)[15]基于我国2007年投入产出表,采用动态碳税调整机制构建了多目标最优碳税投入产出模型,发现征收碳税对“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这五个行业的产出和水平影响较大,会对这些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阻碍。基于以上归纳,可以发现:(1)开征碳税对不同国家、地区的产出效应结论不一。国外开征碳税普遍被认为对产出有小幅度的推动作用,国内开征碳税普遍被认为对产出有小幅度的负向作用;(2)开征碳税对不同国家、地区的就业效应结论不一。国外开征碳税普遍被认为可以获得就业的“双重红利”,国内开征碳税普遍被认为无法获得就业的“双重红利”;(3)现有文献同时研究开征碳税的产出效应和就业效应的还比较少;(4)不同的碳税政策对不同行业的经济效应影响不同,但现有文献对开征碳税对具体行业经济变量影响的研究还比较少。
本研究的特别之处在于:(1)充分考虑到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以某一省份的数据为样本。以发达国家为样本得出的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我国,虽然国内部分学者对我国开征碳税进行了一定的模拟研究,但一般又是以全国或比较大的区域为整体。我国各地区间因为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等差异,不同地区间的研究结论可能会有较大不同;(2)同时研究开征碳税的产出效应和就业效应;(3)对具体行业进行研究。显然,通过对具体行业经济变量影响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制定更加合理的碳税政策。
本文将沿用ILO(2009)[6]和陆旸(2011)[7]的研究策略,通过构建VAR模型,研究开征碳税同时补贴低碳行业(减少低碳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组合对广东省具体行业(高碳行业和低碳行业)的产出和就业的影响。本文其他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三部分是VAR模型的构建及相关的数据处理过程;第四部分利用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开征碳税对高碳、低碳行业产出和就业的影响;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与启迪。

三、模型构建及数据处理

(一)VAR模型的构建

VAR模型通过将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值的函数来构造模型,从而把单变量自回归模型推广到由多变量时间序列变量组成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它适用于政策模拟与预测。模型中所有的变量都为内生变量,脉冲冲击来自误差项。

(二)数据说明与处理

为了对VAR模型进行估计,我们先要统一不同数据来源的行业口径,然后根据行业碳排放标准将各细分行业划分为高碳行业和低碳行业两大类,再分别计算各年度高碳行业、低碳行业各自的产出增长率和就业增长率,具体的数据处理过程如下:

1.行业合并

4. 行业产出增长率

各细分行业产出原始数据来自各年度的《广东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整理过程如下:(1)农业产出、建筑业产出直接从统计年鉴中获得。(2)对于工业细分行业的产出,《广东统计年鉴》只统计了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因此,我们采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作为替代指标去衡量工业细分行业的产出。(3)2003年以前,《广东统计年鉴》的工业细分行业未设置“废品废料”行业,故该行业2003年之前的产出都为0。(4)关于第三产业各细分行业的产出数据,《广东统计年鉴》在1992年后不再公布,只公布了各细分行业产出增加值数据。根据《广东投入产出表》,我们也只能得到部分年份的第三产业的总产出数据。对此,我们的处理办法是,先根据1997、2002和2007年的第三产业的总产出数据,通过相邻两年之间取平均值的办法补充缺失年份的第三产业的总产出数据,然后计算“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总产出”系数,再用相应的各细分行业产出增加值除以这个系数,得到相应各细分行业的产出,最后将各细分行业汇总得到29个行业(部门)的产出,并根据对高碳、低碳行业的划分结果,分别求和与计算得到1996—2007年高碳、低碳行业的产出增长率。

5.行业就业增长率

本文需要使用细分行业的就业数据,由于数据可得性的限制,我们用“各行业职工年末人数”指标衡量各细分行业的就业人数。但各年度的《广东统计年鉴》对就业人数的统计口径不一致,2000—2007年的《广东统计年鉴》没有公布“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这三个行业的各细分行业的职工年末人数。对此,我们的处理办法是,利用《广东省工业统计年鉴》中工业细分行业的“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计算各年各工业细分行业的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占总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的比重,然后再将这个比重分别乘以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各自的总年末人数,从而碳税政策的经济效应:“双重红利检测设”在广东的实证检验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shuoshilunwen.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得到相应各细分行业的“各行业职工年末人数”。在得到了29个行业的1995-2007年的“各行业职工年末人数”后,按照高碳、低碳行业的划分结果,分别汇总与计算出1996-2007年高碳、低碳行业的就业增长率。

6.脉冲冲击与冲击向量

为使研究结果便于与ILO(2009)[5]和陆旸(2011)[6]作对比,本文以10元/吨为碳税税率的起始点,每隔10元作为一个检测设情景,共设4个脉冲冲击。脉冲冲击大小用碳税额占总产出的比重来衡量。脉冲冲击向量的计算过程为:(1)将2007年各细分行业完全碳排放系数乘以相应细分行业的产出,得到相应细分行业的完全二氧化碳排放量;(2)根据不同的碳税税率,计算出各细分行业相应的碳税额;(3)将各高碳行业征收的碳税额和产出额分别求和,再将高碳行业碳税总额除以高碳行业产出总额,得到征税碳税对高碳行业的脉冲冲击,方向为负。同理,将低碳行业与高碳行业征收的碳税总额除以低碳行业的产出总额,得到对低碳行业进行补贴对低碳行业的脉冲冲击,方向为正。计算出的脉冲冲击如表3所示,相应的自定义的冲击向量如表4所示。

五、结论与启迪

本文构建VAR模型,通过设定不同的碳税标准对模型进行脉冲冲击,研究开征碳税同时补贴低碳行业(减少低碳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的“中性”税收政策组合对广东省高碳、低碳行业的产出和就业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与启迪:
1. 开征碳税在短期内会对高碳行业产出有负向影响,但从长期看,损失程度相对较小,并且累计损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小。碳税政策的经济效应:“双重红利检测设”在广东的实证检验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shuoshilunwen.com提供,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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