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社会用字规范化;中文用字外文译写规范化调查分析
作者简介:龙万平,男(1989-),青海省共和县人,学士,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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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2-2139(2014)-08--02
汉字是记录语言的文字符号,是祖先智慧的象征,随着中华文明流传至今,我们国家的每一个汉字都是创造而来的,其字音、字形、字义都和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紧密相连,都有着不可低估的文化价值,所以,规范汉语用字是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职责和义务。
城市用字规范化指的是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法令、法规、标准、逐步纠正并消除文字使用上的混乱现象。准确无误地使用汉字,就是不写错别字,不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不使用已经被淘汰的繁体字、异体字等。城市用字规范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形象,“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做真正的中国人”应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对锦州市南京路街道的用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了分析。
一、 范围、策略及内容
2013年底,我对锦州市南京路街道的社会用字情况进行了勘察,范围是南桥至南京路东端的联通公司总部大楼地区,主要围绕社会用字理由,其内容有:1、 汉子使用是否规范化理由,包括有没有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简化字、二简字等。
2、 外国文字的译写及乱改乱造成语现象。
此次主要抽取了街道标牌、店铺名、招牌、广告、横幅、电子屏、通知等各方面的用字情况,记录了所有使用不规范用字的单位和店铺名称,并同一些商店主人进行了交流,提出了理由所在和汉语用字规范的基本要求,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化字总表》、《汉语拼音方案》、《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针对所得结果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写出此文。
调查内容中所列出的理由在锦州市南京路街道地区都有所存在,甚至有些理由的严重程度出乎意料。本次勘察共发现各种错误62处,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路街区的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体现在使用错别字、繁体字这两个大的方面,此类错误共计8处,占总数的7.74%;而外国文字译写、异体字、乱改乱造成语,汉语拼音的拼写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错误,共有6处,占总数的10.33%;在我发现的这一系列存在不规范现象的社会用字当中,错误最多的是个体商店的广告、招牌、小摊小店的手写体物品名称,张贴的小广告等,这部分错误占77.27%。商店的广告、招牌等的字体字号都很清晰,但张贴的各类小广告、横幅等字体、字号不是非常清晰规范,并且,手写的字体出错较多,印刷体的字体出错较少。可见,规范社会用字,还需全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