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林下经济 农村发展 林农增收
[]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6-0012-02
张掖市作为农业经济市,面对着工业基础薄弱,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发展再遇瓶颈,经济落后与生态恶化的双重压力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急需寻求新的突破口。如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如何应对国际发展生态经济的潮流是在改革与发展的新阶段需要面对的重大理由。为发展难题,市第三次党代会上确定了“以发展生态经济为主线,以建设生态经济功能区为主攻方向”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下经济的发展则是改革发展的突破口之一。尤其是展林下经济既能解决当前森林保护和林业发展理由,同时又能为推动林农增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发展生态经济等长远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发展林下经济则必将成为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林农增收、推动该市生态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新动力之一。
一、张掖市林下经济发展目前状况
在总结福建、江西、浙江、辽宁、云南等地“分山到户”的成功实践后,、国务院于2008年6月8日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全面铺开;2012年7月30日国办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在全国掀起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必将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增收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从2008年10月起,张掖市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任务。本次林改共涉及55个乡(镇)、373个村、10.7万农户、36.6万人,确权发证的集体林地82.92万亩,发放林权证3.13万本,签订承包合同9.45万份,主体改革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市级检查验收。林改后广大群众植树造林和经营林地的热情空前高涨,个别分林到户的农民充分利用确权后的林地,积极发展林下经济。2012年以来,紧紧围绕“五项制度和一个体系建设”,以发展林下经济为重点,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市、县两级完成了《林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充分利用丰富的宜林荒地和独特的光热资源优势,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和农户,利用林改后自主承包经营的林地林木,大力发展以鲜食葡萄、红枣等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以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旅游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努力提高林地经济效益,推动农民增收。至2013年,全市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5590.74万元;流转林地1.3912万亩,流转金额2569.7万元;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44个,成立各类林业协会8个;农户投资372.65万元、造林3.9082万亩;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8596户,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6.56亿元,其中:特色林果产业10.8万亩、产值1.64亿元,林下种植业4.67万亩、产值0.65亿元,林下养殖业555户、产值1.08亿元,森林旅游等其它经营性收入近1亿元,实现了重大突破。涌现出了甘州区花寨乡夕阳村生态鸡示范点、临泽县鸿宝康枸杞种植基地、高台县黑泉乡胭脂鸡养殖种植基地、山丹县大马营乡城南村马兴全林下养鸡示范点,民乐县丰乐乡生态畜禽牧业基地、肃南县明花乡上井村西行口肉苁蓉示范点等林下经济典型和示范基地。